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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19-003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申报中央财政预算内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中央财政预算内建设项目的立项与申报,并接收国家以现金注入方式的固定资产投资。该项目须上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立项审批。最终的项目投资金额、国家拨款金额和项目建设内容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批复为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投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国有资产转增为国有股权或国有资本公积,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持有或享有。公司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为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到的国家对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所形成的国有资产无论转增国有股权或国有资本公积,均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或享有。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05)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新增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6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