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
当前位置: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者关系 - 临时公告
龙溪股份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除外地监事苏晔因国内新冠疫情未解除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外,其余在漳州本地4名监事均参加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志刚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规范日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及其形成的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合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敬业,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及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良好,未发现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完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0)第19006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可信。

(3)检查公司内控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控体系,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依据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七次监事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截止2019年5月,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前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共计 446,394,500.14 元(含利息、理财收益及2018 年 1 月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 亿元)已分批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以上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闽台龙玛贷款担保余额72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与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6)检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与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机电公司”)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轴公司”)同步增资,增资总额1亿元,其中我司增资8,829万元,机电公司增资1,171万元;与永轴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步对福建龙冠贸易有限公司注资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946.70万元,永轴公司注资金额53.30万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7)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8、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0)第19000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购买资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5、审议通过关于永轴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