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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关于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20-016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4月30日,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披露了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其中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说明的表述存在不清楚、不准确的问题,主要是错将报告期审议通过、实际实施时间为2018年度的一般财务报表格式会计变更及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披露成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2019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期间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将持有的兴业证券股票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鉴于目前公司持有兴业证券股票数量接近5000万股,股票市值变动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2019年度,集团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为121,665,731.12元,导致集团当期利润总额增加121,665,731.12元、净利润增加103,402,799.9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加103,399,549.11元。

二、报告期,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变更会计政策,该变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只涉及报告期财务报表列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负债及利润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董事会就2019年度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说明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