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14—006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2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的专项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一部函(2014)112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监管局的要求,上述公告之“一(四)换届选举的承诺事项”存在超期未履行和未履行完毕两类承诺事项,现予以补充说明并公告如下:
一、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承诺
承诺主体: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经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推迟至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承诺日期:2013年5月31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3年12月31日前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会一直关注并积极推动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予以积极配合。2013年第四季度以来,因漳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刚刚履新,基于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负责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谨慎态度,控股股东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漳州市国资委推迟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人选的推举,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具体详见2013年12月13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收悉漳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鉴于公司未能在承诺的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两会换届选举,监管部门对公司换届选举事项予以关注,福建证监局于2013年12月24日下发《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务必于关注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目前,公司两会换届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承诺
承诺主体:漳州市国资委
承诺内容:实际控制人漳州市国资委提出推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承诺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确定龙溪股份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的推荐人选。
承诺日期:2013年12月10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4年4月30日前
承诺履行情况:经公司与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及漳州市国资委的沟通、协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积极配合,促成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于2014年3月24日前如期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
截至本补充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