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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关于产业基金变动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1月,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授权公司与平潭会同宏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李伟建共同签订《厦门会同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出资参与厦门会同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产业并购基金”)。其中,平潭会同宏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350万元;本公司、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李伟建均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10,000万元和20,000万元。通过参与产业并购基金,发挥基金管理人的资源、专业优势,甄选、收购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质标的,降低上市公司并购风险,并为合伙人提供中长期的资本回报。具体详见2017年1月13日、2017年2月15日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参与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编号:2017-004)及《龙溪股份关于参与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7-009)。

近期,李伟建因个人原因提出自愿退伙的请求,经协商各方同意李伟建退伙,李伟建按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向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及项目运作补偿款项。为进一步规范产业并购基金的运作,余下三方拟对原合伙协议进行修订。

2018年3月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经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产业并购基金变动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三方协商的修订方案,与平潭会同宏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厦门会同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修订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新增:

5.李伟健由于自身原因,于2018115日提出退伙申请,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李伟健退伙,并与20183 日签署了《退伙协议》。

 2


3.3.1全体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以为上市公司产业升级和并购需求为目的甄选投资标的,从事中国境内外的股权投资活动,并在未来通过投资标的被上市公司收购为主、独立IPO为辅的退出方式,为合伙人获取中长期的资本回报。

3.3.1全体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为:根本目的是以为上市公司产业升级和并购需求为目的甄选投资标的,从事中国境内外的股权投资活动,并在未来通过投资标的被上市公司收购为主、独立IPO为辅的退出方式,为合伙人获取中长期的资本回报;其次是通过投资具有良好财务收益的项目为各合伙人带来可观的经济回报。

 3


6.2.2合伙企业的投资领域专项关注于通讯技术、计算机应用、光电技术、军工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高端制造、半导体技术、互联网、物联网、网络安全等行业。

 

6.2.2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及领域专注于电子政务、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城市管理、公共安全、智慧社区、智慧水利、大数据产业、智能分析技术、网络安全技术与产品以及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VRAR等前沿技术领,以及航天航空、轨道交通、军工、工业机器人、海洋工程、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和生产性服务业;

 4


6.6.1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作出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半数以上(不含本数)表决通过方可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的投资评审决策过程应有详细的会议纪录。


 


 6.6.1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投资的最后决策权归属投委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3名,有限合伙人各委派1名代表,各合伙人代表按照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作出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进行决策时,只要没有任何一位合伙人代表投反对票,则该项目视为通过;若有合伙人代表投反对票,则投反对票的合伙人代表必须详细说明反对的理由。但该项目非属于合伙人投资领域或方向的,该合伙人可以选择不参与出资、部分出资或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出资,具体出资比例由各合伙人协商确定。若该投反对票的合伙人代表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如拟投资项目市场前景不佳、核心技术缺乏、财务收益不良、存在法律风险等情形),使得基金无法实际投资合适项目,进而导致基金由于设立目的无法实现而解散,则投反对票的合伙人代表一方需要承担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可能损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的投资评审决策过程应有详细的会议纪录。

 5



 


新增:

6.6.3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某一有限合伙人对一特定项目申请用自己持有并出资的份额进行投资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由其进行优先定向投资,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赋予该有限合伙人对该定向投资项目适当的参与决策权;如果可投资额度充足或富余时,其他有限合伙人也可参与投资,具体出资比例由各合伙人会议协商确定。

 6



 


新增:

6.2.3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2018831日前分别为本基金两名有限合伙人(南威软件和龙溪轴承)各找到至少一个符合其发展战略和要求的投资项目,或找到南威软件和龙溪轴承同意共同投资的项目并实际开展投资。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未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南威软件或龙溪轴承有权退出合伙企业,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提出退伙的有限合伙人2018年度的管理费用只计算半年;对于该有限合伙人已向本基金实际缴付的管理费用在扣除按上述原则计算的金额后,剩余金额应予以退还给该有限合伙人。

因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约定退伙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合伙企业应予解散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7



 


新增:

9.2.4合伙企业投资两个以上项目的,应根据各个项目的经营情况分别核算投资经营效益,并按合伙人在各个项目的实缴出资额分享收益,承担亏损。确实无法分别核算经营效益的,可合并核算,并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分享收益,承担亏损。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