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田二厂区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5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5〕20号)要求,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被省生态环境厅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为此,公司为了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公司已经启动清洁生产审核。现依法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产污排污状况。我公司郑重声明: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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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