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经工信部批准,由龙轴集团主导制定的《关节轴承 航空自润滑向心关节轴承》(JB/T 15540-2026)标准正式发布,这是我国机械行业首份针对航空自润滑向心关节轴承的行业标准,标志着我国在高端航空轴承领域的技术实力与标准话语权迈上新台阶。
作为我国航空高端关节轴承的主承制单位,公司凭借在自润滑关节轴承领域积淀的雄厚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优势,主导完成了此项行业标准的研究和起草工作。该标准系统规定了采用PTFE织物衬垫的航空自润滑向心关节轴承的结构型式、代号方法、外形尺寸及技术要求,对航空关节轴承的统型统标具有重要意义。
PTFE织物衬垫型自润滑关节轴承是航空航天领域的核心基础件,具有免维护、自润滑、低摩擦、高承载、高耐磨及长寿命等优异特性。此前,相关技术规范长期由少数发达国家及跨国企业主导,国内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JB/T 15540-2026标准的发布,填补了该领域国内技术规范的空白,为国产航空轴承的设计、制造与验收提供了权威技术依据,实现机械行业航空自润滑关节轴承标准“零的突破”。
除JB/T 15540-2026标准外,公司主导修订的《关节轴承 静载荷试验规程》(JB/T 10858-2026)和《关节轴承 寿命试验规程》(JB/T 10860-2026)两项行业标准也同时发布。这一系列标准的出台,将系统规范关节轴承的产品试验与检测流程,为提升我国轴承产品的质量一致性与可靠性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高端关节轴承领域的引领地位。
为切实关心关爱一线职工身心健康,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幸福感、归属感和凝聚力,龙轴集团权属企业永轴公司在省总工会的大力支持和永安市总工会的精心指导下,于近日组织60余名工会会员,前往三明清流天芳悦潭天悦疗养院,开展了为期两天一晚的职工疗休养活动,让职工们在放松身心、陶冶情操中汲取奋进力量。
此次疗休养坚持“休养”与“提升”结合,安排了丰富的室内学习交流环节。组织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强化职工责任担当;邀请基地负责人介绍清流客家文化及疗养院情况,让职工在休养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此次活动还安排了知识科普环节,职工们走进清流温泉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通过参观展览、聆听讲解,详细了解公园地质构造、温泉形成原理,以及“清流人”古人类遗迹的价值,在潜移默化中增长科普知识,感受清流地域文化魅力。
两天一晚的疗休养活动短暂而充实,活动结束后,职工们纷纷表示有效舒缓了工作压力,进一步增进了同事之间的感情,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不仅是永轴公司工会落实关爱职工的重要举措,更让职工们真切感受到了工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大家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为推动永轴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贡献新力量,共同奔赴公司发展的新征程。
3月16日,龙轴集团召开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专题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会议。
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强调,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要坚定信念,以高站位落实主责。持续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创新各环节。要强基固本,以高标准建强队伍。深入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完善“333”人才机制,畅通多元化职业发展路径,培育壮大人才队伍;推动集团人才一体化发展,打造协同共赢的人才生态。要融合赋能,以高效能推动发展。落实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技术迭代升级;全力抢抓市场机遇,把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契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布局未来产业;要正风肃纪,以高要求永葆本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优良作风带动企风持续向好;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持续深化公司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意识形态工作
会议强调,要高擎思想之旗,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要压紧压实责任,构建防控体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党支部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构建龙轴特色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公司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要壮大主流思想,加强舆论引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司“七善”“五崇尚”党建引领型企业文化体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可控;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统战工作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国企统战工作的使命任务。坚守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统战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服务中心大局,把统战工作放到公司改革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要聚焦重点任务,压紧压实统战工作责任。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座谈交流、走访联谊,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发挥“国企同心室”“市属国企党外知识分子同心联络点”平台作用,广开言路、广集民智、广纳良策;严格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加强“石榴籽之家”建设,维护公司和谐稳定大局。要强化担当作为,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改进工作方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亲和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统战成员,以真心换真心、以真情聚合力;引导统战成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技术攻关、市场开拓、精益管理中当先锋、作表率。
平安建设(综治工作)
会议要求,要高站位、守底线,深化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从促发展的角度认识,从惠民生的维度落实,自觉把平安建设置于公司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抓源头、强管控,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健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国有资产和物资安全;构筑网络安全防线,加强规范员工上网行为,提升全员保密意识、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要聚合力、共参与,凝聚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合力。压实领导责任“牛鼻子”,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干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种好部门协同“责任田”,明确各部门职责,及时通报信息、共同研究对策、协同推进解决;激发全员参与“原动力”,畅通员工参与渠道,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要组织发动所属员工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明晰标准,细化部署。相关部门围绕指标体系将创建工作细化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安排,各部门、车间积极配合,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见效。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公司各类宣传阵地,以及公司开展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员工崇德向善,为建设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氛围。
3月16日,龙轴集团党委召开2025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晋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等方面逐一述责述廉;各党支部书记采用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围绕2025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总结成效、深刻查摆短板不足、明确下步工作思路与举措。陈晋辉认真听取发言后进行点评,为下一步整改提升、推动工作指明方向。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评议。
会议要求,一是筑牢政治忠诚,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支部建设、岗位工作融入公司发展大局;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经营难题、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举措;压实从严治党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履行本支部“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是聚焦强基固本,建设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到频次有保障、内容有质量,让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依托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等载体,打造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扛起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形势分析,教育引导支部员工自觉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三是围绕中心任务,推动党建经营深度融合。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在干事创业中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经营发展的实际成效;谋划落实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将“十五五”规划的长期目标分解为可操作、可考核的年度行动,推动“十五五”落地生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突破更多“卡脖子”技术,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5+2+N”战略,构建新的增长引擎,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做强做优做大奠定坚实基础。
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
(2025年7月30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础建设
第三章 风险防控机制
第四章 重点领域治理
第五章 社会参与
第六章 监督和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平安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对平安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平安建设,是指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依法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条 平安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
第四条 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二)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
(三)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四)预防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六)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七)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八)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平安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基础保障,将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平安建设工作,充实平安建设力量,组织开展群防群治、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六条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平安建设工作,履行以下具体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
(二)宣传和实施平安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建设规划;
(三)组织和指导平安创建活动,督促落实平安建设责任;
(四)分析平安建设形势和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推动落实;
(五)推动相关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的预防和化解;
(六)协调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和问题;
(七)检查、考核本地区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决定或者建议奖惩;
(八)协调处理平安建设其他工作。
第七条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根据平安建设工作需要,确定相关单位作为平安建设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动态调整。
平安建设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以及平安建设主管机构的统一部署,指导和管理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本级平安建设主管机构报告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情况。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加强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和执法协作,督促落实工作要求。
第八条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协调推动风险预警、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防控等工作,为平安建设提供保障。
第九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和教育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文化教育、安全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每年3月为平安福建宣传月。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应当开展平安建设公益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
第二章 基础建设
第十条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在党委领导下,健全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机制,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应用和安全管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
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治安防控工作,应当加强公安派出所、省际公安检查站、市县际治安卡点、警务室、警务联勤点、街面警务站执勤点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平安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平安建设的相关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促进信息资源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共享。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依法收集、使用和管理信息数据,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科学合理设置网格,建立网格事项清单制度和准入退出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划分网格,加强网格日常管理和网格员队伍建设,落实管理保障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网格员的招聘、管理、培训和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发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机构等组织力量,提供多元化解纠纷服务。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分析研究信访情况,跟踪督促和协调信访事项的办理,建立健全上级下访、基层接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第三章 风险防控机制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社会风险防控运行制度,形成监测、预警、处置和反馈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风险可控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各级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重大决策社会风险可控性评估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风险信息收集和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监测体系,落实社会风险研判制度,定期分析形势,提出对策建议和防范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社会风险处置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
社会风险引发相应突发事件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做好应急响应。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地区、本系统社会风险防控协同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社会风险防控协同的培训、演练。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落实社会风险防控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社会风险;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项治理。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发现平安建设突出问题的,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安提示函、国家安全风险提示函,并及时向平安建设主管机构报告,被建议或者被提示单位应当及时研究办理并反馈处理情况。
第四章 重点领域治理
第二十四条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制定专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平安建设深入推进的基层基础短板、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平安建设重点防治和专项治理。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以及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六条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依法预防和打击有组织犯罪,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移送、办理机制。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信箱,落实举报人和证人保护措施,拓宽线索举报渠道。有关部门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预防和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确定反电信网络诈骗目标任务,加强涉诈人员打击管控,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反诈职责,开展属地综合治理、反诈宣传教育、涉诈人员帮扶转化。
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推送安全提示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违法信息拦截、预警劝阻、协调处置等机制。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反电信诈骗内部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反诈骗风险监测和新业务涉诈风险评估,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及时向客户作出风险提示,按照规定采取阻断措施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应急管理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督办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保障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网信、公安、国家安全、通信管理等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重大网络舆情一体化应急处置,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加强网络文化产品、网络运营单位、互联网企业、网络教育平台的监督管理。
网络运营单位、互联网企业、网络教育平台应当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安全审查等制度要求,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保障网络用户信息安全,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制定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依法处置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开展金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金融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非法资金外流通道和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发现金融违法行为的,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发现的线索;发现金融消费者可能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应当依法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流浪乞讨人员,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管理与服务,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关心帮扶、教育疏导工作,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健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衔接管理工作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培养和执业能力评估机制,建设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开展社会心态监测、心理健康指导、心理咨询服务等活动,为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为特殊人群提供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教育转化和跟踪帮扶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依法采集、登记、核查相关信息并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排查出租房屋治安隐患,采集、核查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相关信息。
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出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和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建立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协调机制。
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指导和协助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
教育、民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留守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学生档案,并做好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工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关爱帮扶工作。
第三十四条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坚持陆海统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近岸海域管控协调机制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与有关部门、机构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近岸海域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
公安机关、海警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收集、掌握、报送沿海及海上治安管理信息,加强动态服务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应对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对在本省管辖海域、沿海地区发生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提供帮助。
第三十五条 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建立健全护路联防责任制,加强铁路护路联防队伍建设,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安整治,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 社会参与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等依法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创新治理方式方法,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水平。
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完善内部安全风险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心理健康情况,对本单位职工开展社会安全责任教育。
第三十八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推动平安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组织引导村(居)民参与平安建设活动。
第三十九条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发挥行业协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创新社会协同机制,健全平安建设共建共治共享体系。
行业协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和支持会员参与平安建设,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平安建设相关工作。
鼓励和支持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参与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维护本居民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业主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参加平安建设志愿活动,开展社会治安巡查、矛盾调解、平安宣传、法治宣传等工作。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对平安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培训,为志愿服务提供便利。
第四十一条 全社会应当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形成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开展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等相关工作,支持、帮助见义勇为人员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将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心理服务等事项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
第六章 监督和责任
第四十三条 平安建设实行主体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全面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第四十四条 平安建设实行领导责任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平安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平安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平安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十五条 平安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应当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七条 各级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评价的对象、内容、方法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开展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可以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平安建设满意率调查。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结果对平安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未达到平安建设目标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年度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运用考核评价结果。
第五十条 国家机关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平安建设主管机构予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落实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导致社会治安秩序混乱的;
(二)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较大的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刑事犯罪案件、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安全事件、网络安全事件的;
(三)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四)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公共安全、治安问题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条 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平安建设义务的,法律法规对其法律责任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平安建设主管机构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二条 设区的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主管机构未依法履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由上一级平安建设主管机构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通报后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标的,有权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平安建设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5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同时废止。
来源:福建日报
3月9日,龙轴集团召开党委(扩大)会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公司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晋辉主持会议并讲话,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具有十分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过硬干部队伍的关键举措,是校准发展理念、推动公司“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的现实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狠抓落实,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融入到改革发展各方面、体现在干事创业各环节。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确保学习教育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在“学”上深钻细研,筑牢思想基础,将学习研讨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查”上动真碰硬,深入检视剖析,对照中央部署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听取基层员工的意见建议,从员工的呼声中反思工作的不足,确保问题找得准、查得深、摆得实;在“改”上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把整改工作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紧密挂钩,以问题的解决带动业务的提升;在“立”上着眼长远,务求标本兼治,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公司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要求,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工作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公司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干实事;注重统筹兼顾,推动学用结合,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落实“十五五”发展战略相结合,将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进取精神,转化为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公司官网、公众号、宣传栏、《龙轴通讯》等各类阵地,讲好公司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干故事,积极营造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凝聚起创新创业的强大正能量。
按照市委、市国资委要求,2月27日,龙轴集团党委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晋辉主持会议,市委第4督导组屈拓等同志到会指导。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深化学习研讨,做好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通报了公司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情况、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及会前征求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整治情况和会前征求意见情况。陈晋辉代表公司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发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陈晋辉在总结讲话时表示,这次民主生活会是一次深刻的党性锤炼和思想洗礼。公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五个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自我批评直面问题、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开诚布公、直截了当,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
陈晋辉强调,一是以学铸魂强根基,在从严治党上持续发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完善系统完备、权责清晰、运转有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与监督惩防体系,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是以干践行勇担当,在创新发展上奋勇争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目标,深入实施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积极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突破更多“卡脖子”技术,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5+2+N”战略,通过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巩固拓展传统产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构建新的增长引擎;依托龙轴高端机械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推动产品向部件化延伸,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
三是以律正风守底线,在廉政建设上常抓不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度警觉。在廉洁自律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带头涵养良好家风,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四是以查促改补短板,在问题整治上见底见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又深挖思想根源、制度短板和作风弱项,健全长效机制,以扎实过硬的整改成效检验民主生活会成果。
日月更迭,岁序常新。值此丙午马年来临之际,我们谨向长期关心、支持龙轴集团的各级领导、广大用户、全体股东、各相关方及各界朋友致以新春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向公司全体员工、退休老同志及员工家属,致以新春祝福和亲切慰问!
须臾光影流转,立足时光潮头回望2025,我们以敢闯敢拼的昂扬姿态,在进军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的征程上勇毅前行。从“十四五”圆满收官到“十五五”谋篇布局,从科研攻关勇闯“未来领域”到市场开拓驰骋“国际疆场”,我们用实干与创新,淬炼出高质量发展硬核实力。每一份成就,皆是拼搏的注脚,更是接续奋斗的底气!
我们凝心铸魂,将政治担当转为发展实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十五五”规划纲要为指引,科学谋划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打造以高端机械零部件为龙头,新材料和专业技术服务为支撑的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加充盈;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扛牢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构建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坐标。
我们承压奋进,用优异业绩交出精彩答卷。2020年以来,面对世纪疫情肆虐、美国加征畸高关税、国内“内卷式”竞争、人工成本持续攀升等复杂严峻的外部经济形势,我们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砥砺“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顽强意志,坚定“长风破浪会有时”的必胜信念,实现逆势高速发展,核心主导产品关节轴承销售收入超70%,利润总额增长4.5倍,员工人均收入增长超30%。2025年,关节轴承销售收入再创历史新高,产销量稳居全球第一,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位居全国同行业前茅;市值从年初不足40亿元跃升至年末超100亿元,增长1.8倍,行业领军地位进一步凸显,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龙轴答卷”为“十四五”画上完美句号。
我们砥砺攻坚,让创新引擎迸发澎湃动能。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变量”作用日益显现,全年开发1500余种型号新产品;突破国外技术和产品封锁,以科技创新成果推动产业创新成效捷报频传;“大飞机”用关节轴承等产品进入全系列开发,自主可控的全国产化替代正加速推进;为江门中微子实验探测器创新研发“刚”“柔”并济的多自由度、可滑移新型关节轴承节点,荣获“突出贡献奖”;持续深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获授权专利22项(发明专利6项);主导我国牵头立项的首份自润滑轴承国际标准,实现从“技术跟随”到“标准引领”的历史性突破。
我们披荆斩棘,以虎狼之师抢占市场高地。着眼全球市场,聚焦“5+2+N”战略,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成果斐然。把握工程机械、重型汽车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契机,瞄准航空航天、高铁动车、风电核电、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布局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新项目、新客户、新产品等“三新”市场占比已超30%,产业化进程显著加快,开启增长“第二曲线”,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永不停蹄的岁月骏马已载着我们奔向“十五五”崭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拿出跃马扬鞭的勇气,激发万马奔腾的活力,保持马不停蹄的干劲,心无旁骛攻主业,久久为功谱新篇。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新突破,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取得新成果,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上取得新成效,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而不懈奋斗!
马行千里、不舍昼夜,云程发轫、万里可期。让我们携信念笃定前行,以奋斗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衷心祝愿伟大祖国山河壮丽、大地丰饶!
衷心祝愿龙轴集团前程似锦、赓续华章!
衷心祝愿各级领导、广大用户、全体员工、退休老同志、员工家属、全体股东、各相关方及各界朋友心有所悦、业有所成!
中共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6日